本人在2011年11月份在聯通官方營業廳(上地南口營業廳)購買一部中興V880手機,選中協議為每月96元套餐,購手機贈話費。每月機主出資48,聯通出資48.協議規定在起初的十二個月中機卡不能分離。我直到今年七月份才開始機卡分離。事先和聯通溝通過,給我的明確答復是不會影響返現行為。但是在近期我在去查詢我的賬單,發現聯通根本沒有給我返現應該每月支付的48元。給10010聯系,給我的答復是現在你的手機有沒有機卡分離,有沒有欠費行為! 關于手機欠費這個行為是客戶自己的行為,跟聯通沒有關系,我個人認為聯通應該履行自己的責任,給客戶返現。這是客服的權利,也是應該拿到自己的手中的。但是聯通一直以各種理由搪塞,阻撓,就是不給明確答復。 我只想通過消協把這個問題給解決了,給我們廣大消費者一個潔凈的消費環境。若是一直讓聯通的這種肆意行為執行下去。 比如我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一個手機號碼,參與了這個活動,但是由于個人原因我需要長期停機一年或者20個月,那這期間產生的費用都是聯通自己的,因為顧客沒有及時繳費或者保持通話,亦或者機卡分離了,這是一筆非常巨大的隱形資金,聯通在全國占有用戶不下3億,假如每個月只有2億用戶在合約期間只有一個也暫停服務,聯通就有灰色收入將近100億。這些是不是存在偷稅漏稅,怎么解決的這個問題。